政府将紧急向因受“新冠”余波的影响,交不出月租而面临被赶出的危机家庭紧急支援约500户公共租赁住宅。最多可使用6个月,支援对象和租赁费等由地方自治团体自主决定。政府的方针是,除公共费用外,无偿提供住宅。
国土交通部6日表示,包括上述内容在内,制定了为帮助因“新冠”而经历困难的家庭的支援方案。
首先,对于因拖欠月租等原因陷入退房危机的家庭,允许地方自治团体将公共租赁住宅的空房提供给临时住所。如果韩国土地住宅公社(LH)向地方自治团体无偿提供没有预备入住者的公共租赁住宅,地方自治团体就选定对象,最多保障6个月的居住时间。
为了尽快进行支援,没有另行制定收入和财产等标准,而是向地方自治团体委任了选定权限。根据地方自治团体的条件,可以自主决定入住资格、租金、支援期限。国土海洋部计划在17日之前结束地方自治团体的需求调查,从下个月开始进行供给。
另外,政府还公布了今年提供2000户租赁住宅的计划。根据《紧急福利支援法》,被指定为紧急福利支援对象的家庭包括休业、停业、失业等。要想被选定为紧急福利支援对象家庭,必须满足收入(中等收入75%以下)或财产(大城市1.88亿韩元以下等)等标准。截至6月已经提供了939户,计划如果下半年出现追加需求,就进一步增加供应量。
租赁保证金的自我负担部分将从原来的5%降低到2%,可以在2年内居住。首都圈85㎡以下的公寓,那么保证金从现行的450万韩元减少到180万元,月租赁费是14万韩元的水平。居住期限结束后,只有再满足一般公共租赁住宅居住条件的情况下,才能续约。
此外,政府还计划支援在单间房或老考试院等“非住宅”居住的4500户家庭移居到公共租赁住宅。如果成为公共租赁住宅的移居对象,将得到保证金和搬家费等支援。
另外,还将改善居住津贴制度运营方式,使因收入减少而面临困境的家庭能够在适当的时期得到居住津贴。
目前,各地方自治团体在判断居住津贴领取资格时,将其算作“前一年平均收入”,如果因“科罗纳19”而发生急剧收入变更,将积极利用“最近3个月平均收入”的标准。
国土海洋部预测说:“通过此次措施,将向居住危机家庭提供约7000户的公共租赁住宅。居住津贴供需家庭也将持续增加,到年底将有117万户成为供需对象。”